全省期刊出版单位:
根据《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18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》(国新出发〔2019〕12号)要求,我局决定开展2018年度期刊核验工作。现将期刊核验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核验时间
2019年5月13日至5月31日(法定休息日除外,各期刊年检时间安排见附件6)。
二、核验重点
全面检查期刊的出版导向、出版质量、发行经营等各方面情况。重点核验以下几个方面内容:
1.期刊正常出版情况。是否存在未备案休刊、休刊超过180天、长期无法正常出版、不具备出版条件等问题。
2.期刊坚持正确出版导向情况。是否做到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、弘扬主旋律、传播正能量,是否刊载或传播出版法规不允许刊载或传播的内容。
3.期刊出版质量情况。是否严格落实“三审三校”、重大选题备案、新媒体采编管理等制度,是否存在编校差错率不符合规定要求、出版形式不规范等问题,是否在各级编校质量检查中被通报。
4.期刊工作人员遵规守纪情况。是否存在新闻敲诈、制造虚假新闻等严重违规问题。
5.期刊规范经营情况。是否存在转让出版权、超越业务范围、违规承包、与论文中介合作等行为,期刊出版单位驻异地派出机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。对刊期短、页码多、发文量大、论文篇幅短的期刊,要予以重点核验。
6.期刊出版单位及主管主办单位资本结构情况。是否在改革或改制后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,资本结构中是否存在非公有资本成分。
7.期刊主管主办单位责任落实情况。主管主办单位与出版单位是否属于挂靠关系,是否全面履行主管主办各项职责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、加强期刊阵地建设和管理,期刊主要负责人是否由主管主办单位任命。
三、核验要求
期刊主管、主办、出版单位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,安排专人负责,严格按照“2018年度期刊核验相关表格下载、填报细则”(附件1)的要求,如实、规范、严谨、细致地填报核验表格相关数据,确保报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数据准确、内容完整统一。要了解最新要求,避免疏忽遗漏;避免填报旧数据、数据填报不全、数据单位错误、逻辑差错和明显不符合实际等问题;要保证年度核验数据和统计年报数据的一致性,确保数据质量和口径统一。
四、年检后续处理
我局将严格按照《关于规范报刊停办注销有关程序的通知》(新出厅发〔2012〕2号)精神,开展年检后续处理工作。对主管主办单位不履行管理责任、存在内容导向问题、存在出版经营违法违规问题、出版质量不达标、无法正常出版的期刊,依法予以年检缓验处理,向期刊出版单位下达期刊缓验通知书,并抄送其主管主办单位,在缓验期结束后,向国家新闻出版署报送拟处理意见、缓验期刊整改报告、整改后样刊等材料,由国家新闻出版署视整改效果决定是否通过年检。
对有违法行为被查处后拒不改正或整改后没有显著效果、出版质量长期达不到规定标准、已经不具备出版条件的期刊,由我局向国家新闻出版署申请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。
主管主办单位自行停办的期刊,经主管单位同意,由主办单位向我局办理注销登记并缴回出版许可证后,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。
加大对长期违规和长期不能正常出版期刊的退出力度,通过停办退出一批期刊,规范期刊出版秩序,调整期刊出版结构。
五、材料报送要求
1.期刊核验自查报告(纸质版、电子版各一份,纸质版加盖主管、主办单位公章),报告的主要内容为:7个重点核验内容,以及期刊主题宣传、产业经营、公共服务、融合发展等情况;
2.《2018年度期刊核验表》(附件2)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;
3.《2018年度期刊出版情况调查表》(附件3)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,不要漏编码页;
4.《2018年度期刊核验数据汇总表》(附件4)电子版(只填写本期刊核验数据汇总的内容,填报数据必须与《2018年度期刊核验表》数据一致);
5.《2018年度期刊出版情况调查数据汇总表》(附件5)电子版(只填写本期刊出版情况调查数据汇总的内容,填报数据必须与《2018年度期刊出版情况调查表》数据一致);
6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期刊出版许可证》正本、副本;
7.2018年全年样刊一套(含2018年全部增刊)。
经审核准确无误后的电子版材料发至电子信箱:
cbysfxc@sina.com
六、核验地点
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898号博能中心1期A座1918室。联系人:廖玲,86896310(期刊年检临时电话);刘莉,88912722。
附件:
1.2018年度期刊核验相关表格下载、填报细则
2.2018年度期刊核验表
3.2018年度期刊出版情况调查表
4.2018年度期刊核验数据汇总表
5.2018年度期刊出版情况调查数据汇总表
6.期刊核验时间安排
7.期刊核验须知
江西省新闻出版局
2019年4月28日